各報名點、各有關單位及報考人員: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3〕5號)以及《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廣東省醫學情報研究所)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23〕6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報考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考試專業及考試科目
2024年度設113個考試專業(見附件1),各專業均為4個考試科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1.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2.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注:人機對話考試各專業的具體考試時間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成績管理: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執行《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3〕5號)(附件2)中的“報名條件”。
三、報名工作程序和具體安排
(一)陽江考點報考人員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4日,2024年度我考點報考人員除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www.21wecan.com)“考生管理平臺”系統(以下簡稱“國網”)預報名外,還須登錄“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核系統”(以下簡稱“省網”,網址wk.gdwsrc.net)填報報考信息,上傳報考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并分別在國網和省網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申報表》)和《2024年度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以下簡稱《報名審核表》)。
報考人員須對兩網填報信息及省網上傳附件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清晰度負責。凡未如實填報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當年考試資格或撤銷其資格證書,并記入職稱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從取消報考資格或撤銷資格證書之日起3年。
(二)現場確認。確認時間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5日,報考人員兩網均報名成功后,須攜現場報名確認的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到相應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詳見《陽江考點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現場確認攜帶(需在省網上傳)的證件及材料》(附件3),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證件(書)原件經審核后退還給報考人員。
1.《報名申報表》和《報名審核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陽江考點報名承諾書》(見附件4)。承諾報名時填報信息提交的材料全部真實準確,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致,一經確認簽字,信息不再進行修改。
3.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键c或報名點對學歷或學位有疑義的,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
7.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臨床、口腔、中醫類別)的人員,須按報考條件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8.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23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9.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提供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滿2年的轉崗證明。
10.社會醫療機構報考人員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須包含診療科目核定表)。
11.因換證導致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注冊活動未達到相應年限要求的,需提交換證前注冊活動相關佐證。
12.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報名點現場確認的相關手續和程序
1.陽江各報名點的設置及其受理范圍,按報考人員工作單位所屬區域設置報名點,報名點負責本區域的報名確認工作。報考人員原則上由單位統一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1)全市共設有12個報名點,分別是江城區、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海陵區、高新區、陽江市人民醫院、陽江市中醫醫院、陽江市婦幼保健院、陽江市公共衛生醫院、陽江市第三人民醫院、陽江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2)全市各報名點受理本區域衛生健康直屬單位及轄區內社會醫療機構的報名確認,具體安排如下:
(3)市直衛生單位(含社會辦醫療單位)沒有設置報名點的統一到陽江考點進行報名確認(陽江考點設在陽江市衛生健康局五樓人事科,地點:陽江市江城區新江北路1179號,單位電話:3180099),確認時間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15日(周六、日休息)。
(4)各報名點報考人員務必按照通告的工作期限及時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予補辦,且視同自動放棄報考。
2.報名點受理、審核報考材料,報考人員簽名確認。
工作人員在接到報考人員報考材料后,應對照考生省網上傳資料即時審核報考人員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完畢后將原件退回給報考人員本人,留下復印件(須蓋審核公章);初步審核報考人員報考資格,資格條件不符者不予受理。對于初步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在國網和省網同步進行確認,并在國網打印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確認單,由報考人員本人簽名確認,將確認單附在報考人員報考材料最后面一起裝訂。
3.繳費、報名結束。
2024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省網和國網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國網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1月29-2月8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四)報名點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及要求
1.各報名點應每半天進行一次材料核對,確保國網、省網、已確認的紙質材料數量一致。
2.對已完成現場確認的省網數據,及時提交至考點進行審核(無須等到確認工作全部完結才提交)。
3.紙質材料由各報名點自行保管,按一定順序整理,以便查找考點、考區需要復核的考生材料。
4.提交報名點資格審核情況報告及問題材料匯總表(見附件5)、《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的審核報告》(見附件6)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名單花名冊》(見附件7)。
四、報考人員現場確認之后的工作
(一)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2月16日以后(即省考區審核結束后)登錄國網查詢本人報考資格的審核狀態。
(二)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并成功繳費的報考人員,2024年4月1日起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4月21日。
(三)報考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上述兩證不齊全者或身份證過期者不允許進入考場。
(四)考試成績一般在考后2個月內公布,報考人員屆時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查詢。
(五)自2013年起,國家不再發放紙質成績單,報考人員可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
(六)合格人員的資格證及申報表均由各報名點負責分發。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點在確認時注意采集報考人員的聯系電話,以免耽誤報考。
(二)有關本次考試的工作動態,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陽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市衛生健康局”網頁的最新通告。
(三)考試報名如有疑問或對報名點工作有意見或建議的,可撥打考點電話0662-3180099。
附件:1.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和考試方式.doc
2.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pdf
3.陽江考點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現場確認攜帶(須在省網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證件及材料.doc
4.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陽江考點考生報名承諾書.doc
5.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問題材料匯總表(模板).xls
6.(單位報名點)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審核報告(模板).doc
7.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花名冊.xls
陽江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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